新闻源:广东广州市越秀区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透露,越秀区政府计划率先在大型工程项目中引入专业公关公司,以协调居民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有专家指出,这是政府协调各方面利益的一次有益尝试,是一种创新。(4月18日新华网)
甲方:符合契约精神 法治社会的拆迁需要契约精神,契约精神是和谐拆迁、理性拆迁、文明拆迁、依法拆迁的前提,而契约的基本原则就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和守法,显然,“公关式拆迁”具备了实践契约原则的条件,也迎合了拆迁的法治要求,希望广州越秀区能够在推行“公关式拆迁”的过程中摸索出有益经验。(李英锋)
利大于弊 专业公关公司及时把拆迁户的要求与政府部门、施工单位进行沟通,根据公众的需求建议政府不断改善各项工作,以协调居民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以起到纽带与桥梁作用,这是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协调拆迁各方面利益的一次有益尝试,可谓利大于弊。(景志强)
乙方:让渡权力更容易激化矛盾 政府部门的权力是公共权力,来自于公众的让渡。政府部门享有这些权力,是为了更好为公众服务,现实中公权力的制衡公众尚且不易,公权力居然让渡给公关公司,公众更难以去监督和制衡。权力一旦让渡出去,如何管理公关公司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其实也是难题,得不偿失是完全有可能的。(张燕)
本质在于“权力转租” 公关公司为商业性质。介入到权力与权利之间来,至少会造成以下三个方面的恶果:浪费财政资源、政府部门易养成“懒政”、话语权也将进一步失衡。如此三条,显然就堵住了百姓的维权之路。根本性的问题在于,权力与权利之间根本不需要商业化的公关存在。公众纳税,官员拿着工资,官员就应该为公众服务。现代行政,最忌讳的应当是权力转租。否则,所谓现代政府,只能离预期越来越远。(王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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