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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楼市限购令细则出台

2011年04月19日 16:46 来源:内蒙古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日前,备受首府市民关注的房屋限购问题终于尘埃落定,《促进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市民称之为呼市版限购令。

  与其他城市限购令不一样的是,呼市版限购令没有把限购政策作为重点,而是强调了加大保障房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内容。

  市区实行限购政策——

  本市、外地市民均限购1套住房

  政策规定,为严格限制投机性购房,在呼市市区实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呼包鄂城市群规划(2010-2020)》范围内的居民在本市市区购房享受本市居民的政策。

  政策同时要求,各金融机构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呼和浩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实执行首府比例不低于50%,各金融机构和呼和浩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购买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执行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实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新开盘项目销售前,将项目的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和销售价格等报送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经税务部门核定,对定价过高、预计增值额过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具体办法由税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继续推进保障房建设——

  解决4万户家庭住房问题

  如果说限购令让许多热衷投资房屋的人士感到郁闷的话,那么,与限购令一同出台的落实保障房建设任务,让那些低收入人群看到了曙光。政策规定,今年继续加大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解决4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建设规模约270万平方米,占全市房地产当年新开工规模的50%以上。

  不难看出,如果以上政策落实到位,那么几年后的呼市就会逐步形成由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共存的住房体系。

  加大住房供应——

  土地超过2年不开工收回使用权

  某种商品供不应求就会导致商品涨价,房屋也一样。想要控制涨幅,就必须加大供应量。

  为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呼市政府要求,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同时规定,今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占全市住房供地的50%以上,各类保证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2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的,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要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规范房产交易秩序——

  签订“阴阳合同”要重罚

  加强经纪机构管理是规范房产交易的主要方面之一。政策规定,代理商品住房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须持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销售代理合同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销售代理备案后方可代理销售。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取得销售代理备案证明即代理销售、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应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并在媒体曝光。同时,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要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不予办理销售代理备案,并停止其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代理资格。

  同时,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确保10月底前达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40个大中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实现联网的要求。(记者 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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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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