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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规定楼盘发广告须先到住房局备案

2011年04月20日 16:22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石市将加大对房产项目广告备案登记的监管力度。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房地产广告时,需先到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接受住房管理部门对其房地产项目合法性的审查。一旦发现不规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将严肃查处。

  石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今后,凡在各级电台、电视台、各类报纸、刊物、印刷品彩页、户外墙体、屋顶标牌、流动车辆、网站等载体上发布房地产项目销售广告,均须到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地产广告备案登记,由房产管理部门对其房地产项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广告承接机构应查验由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核发商品房广告备案登记表后方可发布广告。否则广告发布单位要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办理房地产广告备案手续的地点: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东院平安北大街49号4楼房地产广告管理部。(记者 陈霞 通讯员 孙立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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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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