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湖北武汉:房屋“养老金”可划转业主大会管理

2011年04月20日 18:29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一般来讲,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人们一般很少关注这笔基金的去向。

  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被称为房屋“养老金”的维修资金可划转业主大会管理,这样简化了流程,更加方便急需维修资金的业主。

  按照新出台的办法规定,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后,要求划转维修资金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业主大会通过决议后,业主委员会到选定的银行开立业主大会维修资金专户,并到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维修资金划转手续。

  据了解,武汉市房屋公共维修资金缴存已达50亿元,目前只在457个项目上使用了4000余万元。随着时间推移,住宅房屋将会进入大中修期,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项目将会越来越多。很多城市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