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没履行告知义务 中介退还订金
市民张某与中介签订《房屋买卖预订协议》,缴纳5000元订金后,因了解到水、电费按商业性质收取,遂要求退订,被中介拒绝。经市房屋经纪协会调查后调解,中介公司才退还所有订金。
市房屋经纪协会表示,在签约环节,通过“查”房屋水、电费是否按商业物业缴纳,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也可避免此类纠纷。购房者在签约时,要约定一定金额的交房尾款,拟写家具电器清单;交房时,移交大修、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的凭据,办理转接手续,落实户籍迁出承诺。
案例四 市民买错房 中介不认闹上公堂
去年秋天,市民王先生通过中介买了一套洋房,结果接房时才发现不是自己所看的那套房。虽然门牌号一样,但自己所看的房源在旁边一栋。王先生认为,中介在看房和签合同时做了手脚,但中介拒不承认。双方发生纠纷,后经市房屋经纪协会调解无效,现在已进入司法程序。
市房屋经纪协会表示,购房人在签订看房承诺书、实地看房、签订居间合同、办理权属登记手续时,要注意查验并确保所购房屋坐落号一致,才能最大限度保障不会购错房屋。具体方法包括:核实房屋门牌、查验房地产权证坐落、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权属交易登记中心查询。
二手房交易常见七大风险
中介不规范 不规范中介通常没完善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备案证明等相关手续,从业人员素质和自身抗风险能力低。
诚意金陷阱 房地产经纪机构利用“诚意金”随时可退的特点,设置“诚意金”在某一条件下可自动转为“定金”的条款,诱导购房人缴纳定金性质的“诚意金”。
买错房 房地产经纪机构利用一份看房协议,集中带看多套房屋,将不是购房人看中的其他已看房屋过户到购房人名下。
买到瑕疵房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提示、不告知待售房屋瑕疵,甚至通过重新装饰装修掩饰瑕疵,诱导购房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带有瑕疵的房屋。
买到差价房 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业主委托公证的形式,安排利益相关人与购房人签订明显高于委托价的房屋,获取房屋差价。
遭遇乱收费 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混合标价、捆绑标价方式,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收取交易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交房遇麻烦 交易完成后,因约定不清,家具电器被拿走,相关费用未结清、承诺户籍未迁出的情况时有发生,让购房人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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