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民治街道一出租屋业主日前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缴纳了542080元罚款。这是今年3月宝安区对出租屋采取“两强”管理(公安强制管理、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强势管理)以来,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开出的个人房屋租赁行政处罚最大一笔罚单,也是全市今年个人房屋租赁最大一笔行政处罚。
今年3月实行“两强”管理后,民治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发现民新社区白石龙某区57、129栋存在违法租赁行为:业主陈某分别于2008年3月及2009年10月将上述两栋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均未到租赁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并未依法缴纳税费。违法租赁期间,陈某共收取房屋租金2710400元。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对陈某作出罚款人民币54208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安机关对陈某实施拘留。(记者 李文生 通讯员 黄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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