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和业主的矛盾由来已久,非一日之寒。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作为业主,从入户之初,就处处受制于物业——被迫交了这样那样名目繁多的“进户费”,包括装修抵押金、物业费、电梯费、入门卡、煤气报警器等等……“不交钱就不给钥匙,谁家不希望赶紧搬进新房啊?”正是业主这样迫切的心情,让物业公司以“行规”之名肆无忌惮地强迫业主交纳各种名目的费用,“物业和业主双方的关系,从交往之初就没有平等化!”业主气愤地说。
物业经理
违规收费是业内“行规”
松北区世茂滨江毕索小镇的业主吕先生向记者反映,在2010年7月份入户时,负责小区物业的景阳物业公司向每户收取了2000元的装修抵押金。“有关部门早已叫停了装修抵押金,可现在物业公司仍然在违规收取,并以此要挟业主,不交钱就不给进户钥匙。”对此,负责该小区的景阳物业经理王雪涛表示:“起初这笔费用就是按行规收的。”尽管王经理承认这笔钱不该收,但他仍强调,收取的目的是为了“约束业主”,如果业主对房屋进行了改动,物业公司能够酌情“制裁”。王经理表示:“不管业主家中是否进行了改动,只要通过验房,我们一定会如数退还押金。”同时,王经理也表示,针对这项不合理的收费,该公司已决定,从今年开始不再收取。
据了解,《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很明显,业主对于装修事宜只需履行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不需交纳任何费用。
业主倾诉
装修抵押金 交时容易退时难
“一问就拿话忽悠我们!”位于道里区康安路的恒祥城的业主,2010年年底入户时,也遭遇了物业公司不合理收费。“物业费1.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我们从物价部门了解到,物业收费标准高于规定。不仅如此,每家还要交2000元的装修抵押金。”小区5号楼的业主告诉记者,他家的房子现在已经装修完了,也请物业验过房了,“可是物业说要等二次验房后,再决定是否退钱。一拖再拖,这分明是不想退啊!”
“物业费1.1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装修抵押金2000元、电梯380元、天然气工程费2800元、建筑垃圾清运费400元……”道里区天合俊景小区的业主一脸茫然地说,“也不知哪些该交,哪些不该交。要是不交,物业就不给钥匙。”
据了解,物业公司在进户时向业主收取数额不等的装修保证金的现象在哈市十分普遍。根据小区档次不同,装修保证金从1000元至3000元不等。
业主
质疑
配套设施没建完 物业费凭啥全收
“小区里的会所现在还没有建完,也没有开始种树,物业拿着我们的全单物业费,干的活只是收收垃圾费,这也太不合理了吧。配套设施还没有完善,收费上是不是也应打个折啊?”业主们提出了这样的质疑不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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