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国土资源部调研组完成了对31个省区市179个县市的实地调研,调研结果表明,“十二五”开局之年各地发展愿望强烈,31个省区市全年用地需求总计达1616万亩,下达指标只能满足需求的三分之一。
实际上,近年来我国土地供应面积实现了大幅增长。以2009年的建设用地供应为例,全国建设用地供应达到31.9万公顷,较2008年增长44.2%。然而,仍然难以满足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需求。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平均地价的上升,以北京、上海、广州等12个重点城市为例,2001年至2010年,平均地价由1403.67元/平方米上涨到7092.33元/平方米。
笔者认为,造成各地土地供应矛盾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决定了各地方当前正处于对土地资源需求的高增长时期;二是社会民生问题需要依托土地资源来解决;三是部分地方的发展规划与土地资源供应水平不匹配;四是房地产市场“非理性”扩张抬高土地价格并且扩大了土地需求。
毋庸置疑,配置好土地资源是保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由于土地资源总量供给有限,土地资源配置的机制不能够完全由市场机制支配,不能完全按照用地项目的经济收益大、支付的土地出让金高为原则进行配置。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一方面要统筹考虑当前需求和未来发展空间,既满足当前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和解决长期主要矛盾,又为未来发展预留出足够的空间,实现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要统筹考虑短期利益和中长期发展基础,既满足短期内能够见到效益、得到回报的项目的土地需求,又必须着眼长远满足能够为长期发展提供基础性条件项目的土地需求。
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破解土地供应总量和结构矛盾,还应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处理好规划目标与土地资源之间的关系。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必须受到土地总量的限制,每一个阶段的发展规划必须以此为据,严格落实,有效衔接。其次,处理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和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关系。处理好房价快速上涨问题,除了已出台的措施之外,还需要使住房建设用地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将有效满足更多的中低收入者住房需求,但能够通过保障性住房这一渠道满足住房需求的居民毕竟只是一部分,不少居民还要通过购买商品住房来满足住房需求,在重点满足保障性住房土地需求的同时,也要使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保持一个合理的增速。再次,完善城市土地使用制度,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政府要通过土地规划、土地一级垄断、土地交易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制度、法律和税收手段等消除市场负面因素,土地利用要重点向民生工程倾斜,提供基础设施用地、公共空间用地,协调城市整体利益,实现土地利用最佳综合效益。同时,要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对一些低效利用的办公用地进行重点收购,推动工业用地向园区集中,腾出土地,盘活存量,并对园区内用地的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配套设施比例等控制指标提出明确要求。(徐策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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