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市民买房总觉得心里没有底,因为房价到底是多少,很多时候就是凭销售员说。这样的情况将会改变。昨天,省、市物价局召集武汉50多家开发商,明确要求从5月1日起,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
价格须在售楼部公示
物价部门表示,已取得预售许可和销售现房的房地产经营者,要在公开房源时实行明码标价。
从5月1日起,商品房经营者必须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采取上述多种方式明码标价的,标价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标价实行“一套一标”
房管部门要求,已取得预售许可和在售的楼盘,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物价部门表示,明码标价原则是“一套一标”,对每套商品房明码标价。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标价后不可任意加价
物价部门表示,商品房经营者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记者马振华 通讯员张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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