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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税试点满三月 受理房产税认定1.8万余件

2011年04月28日 21:1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28日从上海税务机关获悉,截至4月27日,上海税务机关共受理购房人申请办理房产税认定18960件,其中认定为应征税的住房2306套,从3月份上海市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缴纳到现在有20笔左右缴纳。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局长顾炬表示,按照目前个人房产税的征收规定,认定为应缴房产税的,从产证办出到今年的12月31日以前都可以缴纳,应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可以在自己便利的时候就去缴纳,不一定要集中在年底的时点上。

  据介绍,4月1日起契税征管职能由财政划转税务后,个人住房涉及税收将均统一由市税务部门征收。税务部门将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制定纳税指南置放在办税窗口供纳税人领取。

  顾炬表示,上海正在尝试建立税务干部向纳税人述职的制度,让纳税人和企业对基层税务工作进行评议,将评议权、决定权交给企业和纳税人,便于对干部进行监督和管理。假如在工作当中发现税务干部有接受纳税人吃请、财物,或存在损害纳税人权益的行为,坚决一查到底、严肃处理。(记者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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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建宗】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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