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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新规难改出租乱象 房屋分割出租仍普遍

2011年05月03日 14:23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4月1日实施。《办法》中明确列举了中介机构应禁止的行为,包括严禁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等。时隔一个月,5月2日,记者走访烟台租赁市场发现,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的现象仍然存在。

  5月2日,记者以租房者的身份到位于莱山区的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咨询,工作人员带领记者来到位于烟台大学附近的一个小区。走进房内记者看到,房屋的结构已经完全改变,中间是一条走廊,走廊两边被分割成大小不同的单间,就像宾馆的格局一样。据该工作人员的介绍,房屋总面积大概是140平方米,被分割成了7个单间,外加一个卫生间,租金价格是根据单间的面积,位置朝阳还是阴面等条件来定,租金在200-500元不等。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其他多家房屋中介公司,像这种分割出租的现象,仍然很常见,而且往往中介公司会很推荐。

  在世纪华府小区二号楼二单元的一个出租房内,记者看到,仅有六十几个平方米的房子被隔成了8个单间,走廊仅有不到一米的距离,非常狭窄,有的单间甚至只有6平方米左右。“我是在这里复习准备考试的,房间很小,只能放下一张床,租金比较便宜每月200块钱。”住在这里的大学生小李告诉记者。

  “多人拼租,也是很无奈。”去年刚参加工作的王宏表示,他和一名同事共同承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每月房租1300元。工资一个月才1500元,每月拿出650元付房租确实有点困难。后来,他联系到了三个人,现在五个人一起承担房租,感觉轻松了很多。”(见习记者 牟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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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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