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突兀出台修订发布《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海南省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海南省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共用水电分摊办法》等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政策,并自5月1日起执行。一石激起千层浪,铺天盖地的砖头口水让物价局很是受伤,他们一再表示,海南物业费并没有提高,自己辛辛苦苦修订的物业管理办法被误读了。
确实,本来两家修订的办法,怎么人们的不满都集中到物价局一家?本来简单的物业服务费修订,为啥被弄得媒体和民众都读错?误读是媒体和民众的理解能力有限的问题,还是物价局的语言表述水平的问题?
其实,海南省物价局大可不必感觉委屈,因为海南的物业服务费本来就混乱,服务不多,收费不少,物价局出台的所谓星级收费标准反而使其更加混乱。海南省物价局从一开始就错了,而且一步步继续错下去,错到现在,还不肯认错,这就错上加错。
海南省物价局的一错,在于没向民众解释清楚,为什么要修订这个办法?如果2006年出台的办法价格低了,那么时隔5年的修订,自然就是提价。如果是提价,那就得召开听证会,没召开听证会那就不能提价。没有程序的公正,就没有结果的公正。物价局的程序违法了,又怎能让人相信这个违法产生的结果呢?
海南省物价局的二错,在于没说明白星级服务是个什么东西。人们日常只听说过星级酒店,怎么突然出台一个星级服务标准?这个物业服务的星级是谁评的?如果是物价局评定,谁给物价局这个权力?如果是业主评定,怎么从没听说过?人们担心,物价局从借助星级评定这个方式,此会吃定物业公司。物业和物价有了利益关系,沆瀣一气,今后还有业主什么事?
海南省物价局的三错,在于没整明白物业与业主之间是个什么关系。物业公司是业主聘请的管家,业主有权选择物业。物业提供什么样的服务,然后才有什么样的收费。物业服务主要在软件,软件如何主要在被服务的业主。如果业主不认可,你就评个七星级又有何用?海南省的物业公司至今少见摆正自己位置的,大都将自己当做了二政府,这个时候,物价局提出要按什么星级收费,不是找骂又是什么?
海南省物价局的四错,在于没弄清楚自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扮演什么角色。海南物价普遍高于大陆,这已经很是招人埋怨了。可作为专门管理物价的政府职能部门,常常是该管的没有管住,不该管的却又得到了他们的批准。物价局成了涨价局,人们调侃,物价局的工作就是批准涨价,然后解释涨价是应该的。这样的物价局,除了让涨价合法化,还能做过什么让老百姓放心的事?难怪网上有呼吁,要求撤销物价局的!
如今,《海南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被广泛“误读”,而且在执行中遇到阻力了,一些物业公司也不得不宣布,暂缓执行这个提价的修订办法。这说明,这个办法是不得人心的。人们要求,物价局不要急着修订什么办法,先要修正自己的错误。阳光行政,只有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才能修订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管理办法,要不,物价局被“误读”不是第一次,更不是最后一次。如此忠告,物价局听得进去吗?特约评论员:仗剑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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