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改委发布的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从5月1日起,已取得预售许可和销售现房的房地产经营者,在公开房源时,要明码标价,须标明每套房源的总价、每平方米的单价,以及价格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等。这两天,记者走访本市多家在售楼盘和二手房市场发现,我市的房屋销售大都没有执行相关规定,“一房一价”离市民还有点远。
新盘大多无“明码标价”
昨日,记者在位于长风街、平阳路、水西门街、漪汾街等处的多家在售楼盘内看到,销售现场都没有明码标价的展示牌。一家楼盘的售楼小姐表示,他们有一房一价的表格,但没有公示出来,“你可以先选好户型,我再帮您看,现在都有优惠,看标价意义不大。”而不少看房的市民也表示,基本上看不到有楼盘标出“一房一价”。
在长风西大街的一个售楼处,记者一进门,工作人员就热情地过来询问需要什么样的房子,然后便开始介绍房子的户型、绿化率、周边配置等,并劝记者早点购买。在售楼处,记者看到了按照《规定》要求公示的内容,其中包括开发企业名称、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等,却唯独不见购房者最为关心的房源价格。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购房者在询问价格时,得到的不是“起价”就是“均价”,要个实价很难。“以前也是这样,顾客来看房,我们一般口头告知价格。现在每天都有不同程度的促销优惠,价格哪能一次确定。”一位销售人员这样说。
二手房均未“一房一价”
在此次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中,对二手房的“一房一价”也明确作了规定。记者走访了新建路、平阳路附近多家中介机构后,得到的房价信息仍然十分模糊。几乎每套在售二手房都标有房价,但是工作人员却表示价格还可以商量。数位中介机构负责人均表示,“一房一价”新房交易都没有做到位,二手房市场执行还需要时间。
对于二手房的交易价格,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二手房交易价格不像一手房交易那样 ‘死板’,因为每套二手房的装修程度、配套设施都不同,很难定出准确交易价。价格是多少,主动权都在房主手里,我们中介公司只能给客户提建议。”
易佳房产的李斌认为,中介机构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只能对卖方要求的售价给予专业意见,并不能左右其成交价格,实际成交价是市场供求和买卖双方相互博弈产生的,所以如果以中介机构公开标示的价格来衡量是否执行新政,并不符合市场实情。
新政细则是执行前提
新政为何执行难?记者就此咨询了房地产的相关专家。据云水国际的贾经理分析,现在很多楼盘并未明码标价,跟相关的实施细则未出台有很大关系。“虽然明码标价的规定已经出台了,但如果开发商违反规定,怎么处罚、处罚的标准是什么并没有相关的细则,因此开发商大都持观望态度。”
“现在缺少一个具体的监督管理部门来执行监管;另外,目前本市在售和正在开发的项目数量众多,实施有效监管尚存在很大差距。”昨天,百万庄园的温先生这样表示。
据了解,上个月,省物价局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中提到,要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明码标价规定,全面推广和实施“一房一标价”制度,并就开发商的公示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但是《通知》中并没有明确具体的监管方式和处罚细则,而且对于二手房的明码标价也没有具体规定,这也成为了市场执行出现滞后的重要原因。 本报记者 贺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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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一价
上月,省物价局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中要求,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报销售价格,并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做到“一房一标价”。要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商品住房的全部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商品住房的楼房号、单元号、房号、户型、面积(应区分总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平米单价、总售价、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服务内容以及房价外收取的其他费用等。实施明码标价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销售时应切实履行其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提高销售价格,如需调整价格,应及时重新申报,在价格主管部门监督下变更明码标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