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地税局获悉,今年1月28日起上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迄今已经3个月。截至4月27日,上海市税务机关共受理购房人申请办理房产税认定18960件,开具认定通知书10930份。在认定为应征税的住房2306套当中,新建商品住房151套,二手存量住房2155套。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总体运行平稳。
据介绍,试点以来,上海税务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房产税试点相关政策,同时注意收集纳税人的多种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梳理分析研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对上海市居民家庭新购且属于该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作为应税住房,同时给予居民家庭一定的人均免税住房面积扣除;对上海市居民家庭动迁后购房、成年子女因婚姻需要购房、改善型的住房换购,以及引进人才类或持有居住证的非本市居民家庭购房等情况,都给予了明确。由于试点政策基本考虑了居民家庭的合理居住需求,因此,多数购房者对此表示支持和理解。记者杨联民李刚上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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