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商品房明码标价”政策正式实施。根据市物价局的规定,从5月1日起,凡是取得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备案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全部公开房源;商品房开发经营企业应在商品房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采取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价格手册等形式,实行一套一标。中介服务机构销售二手房的明码标价也须照此执行。
新政已经正式实施四天。昨日,本报记者走访了城区的部分楼盘销售处和几家二手房中介公司,发现多数在售楼盘标示不完善。
少数楼盘没有明码标价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位于沿江大道上的某楼盘。记者在售楼处转了一圈,并未在醒目位置看到任何形式的明码标价公示牌,只有一些介绍楼盘的模型、户型宣传册等资料。当记者问起房子目前的价格时,该楼盘售楼员也只是告诉了均价,并说不同楼层价格会有所差别。
对于记者提出要看每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前期物业服务等内容,售楼员说:“你看上哪套房子,我就告诉你哪套的内容。”当记者告之按国家规定应在醒目位置摆放明码标价的牌子时,该售楼顾问说:“我只是普通工作人员,你说的我不清楚。”
多数楼盘标示不完善
昨日上午11时许,在夷陵大道上一家大型楼盘的售楼处,记者看见,一面墙上标示着每套房子的楼号、房号、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价格等数据。同时,凡是已经销售出去的房子,都用颜色醒目的图案标示了出来。但记者并未看见房屋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等内容。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城区的几个楼盘,发现多数楼盘都进行了明码标价,但是内容不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做,还有部分内容没有公开标示。
二手房中介也有无奈
按照规定,中介服务机构销售二手房也须明码标价。
在夷陵大道上的多家二手房中介公司,记者看到中介公司的橱窗上都张贴着相关房屋的面积、户型、价格等信息,但是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车库等信息并未标注,同时还有不少房屋没有明码标价。
当记者询问为什么未对所有房屋进行明码标价时,工作人员称:“我们只能挑选一些优质的楼盘在门口张贴,无法做到张贴全部房源的价格信息。”
“这个‘一房一价’对于二手市场而言实际上早就执行了,我们这里每套房源基本上都标明价格。”作为二手房交易平台的宜昌亿房网负责人喻鑫说。二手房的定价基本上都是房东定下来,如果市场好的话,房东可能会跳价,如果市场不好的话,也有议价空间,这个挂牌价格是有一定的浮动的。同时,作为二手中介来说,要标明住房所在小区的容积率、绿化面积等信息,对于卖房人来说有一定困难,对于买房人来说有些人也不是很懂,大都是现场看房、看小区环境后再成交。
物价部门将全面检查
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刘哓阳表示,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物价部门已发出通知,要求城区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或现房销售,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由于此项政策刚刚实施,部分开发商了解的不是很清楚。”刘哓阳告诉记者,目前正在组织价格执法人员,对城区所有商品房销售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首要任务是宣传政策,让开发商和二手房中介组织详细了解政策,并督促其按照规定能够实施,下一步,对于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市民若发现城区的商品房销售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可随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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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当期销售的房源情况以及每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销售价格;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代收代办收费应当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记者 刘孝斌 高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