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范围内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和管理,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相关政策并结合实际,代市政府草拟了《柳州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征求意见稿昨日起挂网公示,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部门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解读了《办法》中市民广泛关心的问题。
两房并轨 租补分离
“廉租房、公租房实行并轨管理,是《办法》中的核心内容。”这名负责人说,推行“两房并轨”是柳州市住房保障体系的一个重大变化,保障面由低收入家庭扩大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拟定,廉租房、公租房管理遵循统筹房源、并轨管理、租补分离、梯度保障的原则,简化租赁途径,分类实施保障。廉租房、公租房并轨管理,可将新就业无房职工、新毕业大学生和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群体纳入保障范围,扩大了住房保障面,完善了住房保障体系。
据介绍,“两房并轨”后,将采用“租补分离”的方式进行保障,符合廉租房、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均可申请租赁政府保障房,按市场租金的60%-80%缴租;同时,符合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条件的家庭,租赁政府保障房还可享受相应额度的房租补贴。当承租人的经济状况发生改善,不再符合相关条件时,有关部门将按承租人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保障标准,停止发放租赁补贴资金,或改为按市场租金标准收取房屋租金。
梯度保障 统筹房源
这名负责人透露,保障对象的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将根据保障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按梯度分层次确定。《办法》根据保障对象的具体收入情况,对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按梯度设置了0.3至0.9的补贴系数。例如,享受低保的家庭,按应缴房租的90%发放租赁补贴,补贴系数为0.9;家庭人均月收入为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标准70%至100%间的核准家庭,按应缴房租的30%发放租赁补贴,补贴系数为0.3。不同的收入梯度对应不同的补贴系数,解决了保障公平的问题。
“两房并轨”后,廉租房、公租房将统筹房源,两者租赁条件不同,但可以互为转换。公租房可以作为不具备廉租房继续使用者的退出缓冲,廉租房可成为公租房条件恶化后的进一步可靠保障。这名负责人表示,“两房并轨”后,同一栋大楼里廉租房、公租房承租户比邻而居的情况将日益普遍,避免了同一层次收入群体集中居住,从而引发新的社会问题,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记者 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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