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日召开的河北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今年河北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调整为10万户,将在全部县(含县级市)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今年初,河北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完成5万户改造任务的责任书,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今年调整后的增加部分全部向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分解。其中,5000户建筑节能示范基本按照两类平均分配,即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县50户,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县30户。
会议明确,所有县(市)要于5月底前完成农村危房的鉴定、改造户的审批确定、档案建立等工作,6月30日前完成设计、施工队伍选择、购买建筑材料等工作并全部开工。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4个市于10月底前全部完成施工,其他市于11月底前完成,所有市于12月2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做好产权登记。
王宝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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