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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当心房产中介代办准购证的骗局

2011年05月09日 11:24 来源:贵阳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本刊接到一市民反应,通过中介机构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被骗几千元。而记者在随同职能部门对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整治时,发现一些中介机构堂而皇之地打出代办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业务。那么,《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能不能代办?《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又该如何申办呢?对此,记者采访了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

  不受理中介代办准购证

  对于一些中介机构推出的代办准购证业务,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为方便群众办理和咨询,市住建局在护国路61号万东大桥房产大厦一楼政务大厅设立了受理、咨询窗口,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家庭,由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前来办理,不受理其他相关人员及中介代办理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

  办准购证不收手续费

  记者了解到,中介代办准购证收取几百、几千甚至上万元的代办费。对此,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申请办理准购证必须符合标准

  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对象为中低收入家庭,因此对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家庭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该负责人说,我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必须具有云岩、南明、小河、花溪、乌当、白云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常住户口。同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家庭收入标准为:1人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7634元;2人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7270元;3人户以上(含3人户)人均年收入低于13817元。对于年龄在28岁及以上的单身家庭符合前面这些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按程序申办准购证

  该负责人说,申办准购证,申请人首先要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再报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初审期限为30日。而市住房保障部门在收到报送的申请材料后,15日内对其进行审核公示,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www.gyfg.gov.cn)、筑房网(www.gyfc.net.cn)进行公示。对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记者 杨贵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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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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