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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城中村改造要注意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

2011年05月09日 14:45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第二届统筹城乡发展论坛在京举行,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在论坛中针对城中村和城市化土地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他认为,对城中村问题的界定是研究城市化土地问题的突破口。

  李铁指出,城中村的存在和我们国家的城乡二元体系有基本渊源。同时,国家现行的拆迁补偿政策使得城中村的建筑行为是短期的,也使得城中村的建设现状越来越简陋,越来越落后。另外一方面,由于产权缺失,使集体土地不能抵押房屋贷款,农民不能通过贷款来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土地也不能进入市场,而占用城中村的高成本和众多的城中村问题使得政府和开发商都回避城中村改造,这使得城中村顽固现象越来越严重,拆迁谈判也越来越难。

  在作出以上分析之后,李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城中村改造的措施:第一,应该把权利交给农民,还给集体土地开发者权利;第二,要给予农民长期授权,让他们不再有拆迁威胁;第三,市政基础设施要无条件的覆盖城中村;第四,给了农民产权他们就可以自主进行置换和改造。(实习记者 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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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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