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东莞廉租房申请放弃摇号两次 两年后方可重申

2011年05月09日 16:0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新版廉租房、经适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在日前召开的东莞市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市住建局公布了两个新版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廉租房、经适房的申请程序及退出机制规定更为细致。

  未婚者不得申请经适房

  两个新版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分别为《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在征集各方意见修改后,将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新版的《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放宽了未婚人员的申请年龄,规定“年满30周岁的未婚人员可视为一个家庭”。

  而在《东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原来的“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也可视作一户申请家庭”这一项被取消,即明确规定未婚者不得申请经适房。

  退出机制更为严格

  新版的另一个明显变化是对不符合条件者的退出机制更为严格。如对经适房的退出机制补充了5类情况,其中包括“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经适房3个月者必须退出,同时按市场价交纳租金”。

  再如规定“在廉租房申请过程中,如申请人放弃摇号累计2次、已摇号但拒绝选定住房或签订合同后拒绝入住,则视为放弃保障资格,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记者张玉云)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