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套一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如今,该规定在榕实施已逾一周。近日,物价局作为监管部门也开始对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结果显示,开发商都基本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明码标价,但执行力度离政策目标还远远不够。事实上从更深层次上看,政策的彻底执行还面临诸多问题。
“一房一价”,捂盘惜售或将缓解?
“对于当前的购房者而言,存在的一个很重要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福建省社科院研究员徐峰表示,因此,在商品房实行明码标价后,房子的情况将变得一目了然,购房者在购房时也不再不知所以然,当然这也是政策调控不放松的表现。
此外,业内人士还表示,“之前有不少开发商并不是将获得预售证的所有房源都拿出来卖,而是分批甚至分楼层推出房源。”新的政策出台后,这种“捂盘惜售”的现象将有可能得到极大缓解。
“事实上,出台‘一房一事价’政策的最大好处就是能够保证交易双方公平交易,让价格更透明规范。一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价格的操控空间缩小,另一方面消费者可获得更多的知情权。”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教授称,然而这和所有的调控政策一样,执行起来还面临许多难题。
“高开低走”,开发商自有对策?
根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开发商除了需要公布每套房子的价格,还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这意味着,开发商可以自行降价,但涨价则需要重新申报。
然而,正是因为开发商可以自行降价,但涨价则需要重新申报,不少开发商在这其中就找到了应对政策之法。“一些楼盘会采取虚报高价的方式,检验市场反应。如果市场能够接受这个价格,就可以理所当然地赚取更多利益;如果市场无法接受,则再进行一些打折和优惠促销活动。”业内人士表示,开发商为了争取市场的主动权,应对政策调控的时候,往往会在明码标价时故意把价格报高一些。
同时,王阿忠教授也表示,“一房一价”政策的出发点固然是好的,但过于理想化。在执行过程之中开发商的各种对策使得公示价格反而有了上浮空间。而政府部门要监管起来却很难,一是在同质化和非同质化的楼盘中标准难以界定,另外房地产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的市场,不能完全交由市场说了算,这就造成相关部门监管起来过程和程序都十分复杂,无法实现标准化。
二手房明码标价,难上加难?
新规在开发商推盘的第一时间对价格进行控制,这都已经面临许多执行难题和规避之法。而按照新规,除一手房之外,二手房销售也纳入执行明码标价政策的范畴,这一点在执行上似乎更是难上加难。
骊特房产总经理郭华称,“一手房和二手房之间有很大差异,二手房价格主要是根据业主在转卖房子时的自主定价决定的,价格不仅是实时变化的,还有极强的自主性,随意性较强,可控性不足,中介公司也只能根据房东提出的价格来出售。”因此,二手房明码标价相对于一手房而言更加难以认定。
此外,他还表示,在政策公布以后,虽然目前各家中介都已经开始实行实价公布,但事实上这个政策对二手房领域的确影响不大。
期待更完善的“榕版细则”
“一房一价”无论是从政策的出发点,还是从政策的调控方向而言,无疑都是个好政策。“一房一价”规定如若执行到位,对遏制房产销售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捂盘惜售等问题,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然而,任何政策的实施都不在于一朝一夕,还需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长期坚持与监督,甚至需要商品房销售涉及的多个部门进行有效联动,谨防执行“走样”。此外任何好的政策最终需要的都是落到实处,具有可操作性,能落实好,监管部门能敦促各方执行到位,否则,都是一纸空谈。
那么,如何避免出现开发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何解决中介机构“执行难”?如何实现有效的监管体系与机制?我们将更多的希望寄托在“榕版细则”的出台上。我们期待出台的细则有更强的可操作性,更适合福州楼市的具体情况。同时我们也呼唤政府部门要严格执行,强化监管,加大惩戒力度。有了详细的实施细则和完善的监督机制,尤其是对违规开发商依照法规重罚严惩,政策就会落地有声,产生实效。(记者 刘梦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