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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将出让两幅住宅用地 10%配建公租房

2011年05月11日 14:33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日,福州市公告出让福州仓山区三幅地块,这是本月来第二次公告出让土地。其中宗号2011-17、18号两幅住宅地块采用公开拍卖方式,申请人应在5月21日至5月30日提出竞买申请。宗地2011-19号地块采用挂牌出让方式,申请人应在5月21日至6月7日提出竞买申请。

  仓山将出让两幅住宅用地

  2011-17号地块,位于仓山区,金环路与金榕南路交叉口东南侧;面积20463平方米,合30.69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2.0以上,2.8以下,含2.8;建筑高度应符合义序机场净空控高要求,起始价28700万元。

  2011-18号地块,位于仓山区,洋洽路东侧;面积22484平方米,合33.73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1.0以上,1.8以下,含1.8;建筑总高度应满足机场净空控高要求,且控制在50米以下(含50米),靠近西北侧规划路部分建筑高度应较地块其他区域略低,高层住宅建筑形式应为塔式;起始价为12200万元。

  根据公告,上述两幅地块应分别配建住宅总建筑面积10%的公共租赁房。

  福厦高速连接线600亩地整体出让

  2011-19号地块,位于仓山区,福厦高速路连接线东侧,三江口高级中学南侧,规划南江滨路北侧,分东、西两幅地块整体出让,总面积400056平方米,合600亩,建筑高度应符合控规且满足机场限高要求;起始价为44000万元。

  该地块的东侧地块面积133140平方米,合200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0以上,3.5以下,含3.5。西侧地块266916平方米,合400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建设文化娱乐、会议中心、旅游酒店及配套设施,容积率为0.57以下,该地块内旅游酒店建筑面积不超过10万平方米。

  该地块中旅游用地(西地块)的总投资应不低于15亿元。西地块中的文化娱乐设施应在交地后两个月内开工,确保在2012年国庆节完工并投入运行。东地块及西地块中的旅游酒店在交地后1年内开工,自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年内完成主体建设。上述建设项目若未能按期完成,每延期一日,应支付地价总额0.3‰的违约金。(记者 杨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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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元元】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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