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住建委草拟了《柳州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以规范全市范围内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和管理。
《办法》中,拟定廉租房、公租房管理遵循统筹房源、并轨管理、租补分离、梯度保障的原则,简化租赁途径,分类实施保障。
据悉,廉租房、公租房并轨管理,可将新就业无房职工、新毕业大学生和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群体纳入保障范围。住建委保障科工作人员介绍,“两房并轨”后,将采用“租补分离”的方式进行保障,符合廉租房、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均可申请租赁政府保障房,按市场租金的60%~80%缴租;符合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条件的家庭,租赁政府保障房还可享受相应额度的房租补贴。当承租人的经济状况发生改善,不再符合相关条件时,有关部门将按承租人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保障标准,停止发放租赁补贴资金,或改为按市场租金标准收取房屋租金。
《办法》对保障对象的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将根据保障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按梯度确定。对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按梯度设置了0.3~0.9的补贴系数,其中0.3为补贴系数最低级别。
据介绍,“两房并轨”后,廉租房、公租房将统筹房源,两者租赁条件不同,也可互为转换。公租房可以作为不具备廉租房继续使用者的退出缓冲,廉租房可成为公租房条件恶化的可靠保障。 (记者 吕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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