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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赠房换居委会“养老送终”引争议(3)

2011年05月11日 15:23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请来“高龄保姆”履责5个月

  协议生效后,居委会便开始按协议履责,为徐德华请了位保姆,当时所聘保姆是一位75岁高龄的老妇,只比当时84岁高龄的徐德华小9岁。

  这样的履责只有5个月,在2002年9月,徐德华就去世了。

  吴秋红称,按照协议,老人的全套葬礼都是按当地风俗办的。由于居委会资金紧张,还临时打了份报告给民政部门,申请了2000元作为安葬费用,居委会再凑了1000多元,才帮老人办理了葬礼。

  之后,居委会接手了老宅,且对外出租一直收着租金。

  吴秋红表示,这是卫东居委会有史以来第一次受赠辖区居民的房子。

  后人找到居委会“要收回祖业”

  事情到此似乎应该告一段落。

  可2008年间的一天,居委会突然来了一个中年男人。

  “来人说是受老人青岛的亲戚委托,来接收房子的。”吴秋红说,这让她大吃一惊,青岛的亲戚,想必就是老人生前说过的“侄女”了。

  吴秋红心想,老人在世前不来赡养,现在人都走了这么多年,又来要房子,不符合人情。再说,也不知身份是真是假。出于这个考虑,吴秋红便告知对方,“老人已把房子赠与居委会”,以此回绝了来人。

  又隔了近一年,居委会来了一位自称叫陈晓燕的中年女人,说是徐德华青岛侄女的女儿,此次前来,是来接手祖上留下的房子。

  陈晓燕告诉吴秋红,妈妈已在青岛过世,考虑到老人的承受情况,一直没有告知徐德华。对此,吴秋红又以“老人已把房子赠给居委会”为由回绝了。

  据陈晓燕介绍,她妈妈在青岛当兵后成家,并生下一子二女,她便是其中之一。1997年,她妈妈在青岛病逝。任希仲和前妻曾生育的一个女儿叫任秋莲,徐德华来到任家时,任秋莲已远嫁湖南,并生育了两个儿子。1996年,任秋莲在湖南病逝。

  居委会不知老人有后代?

  对于居委会“老人生前无后人照看,死了又有人来要房子”的说法,陈晓燕非常气愤。

  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陈晓燕表示,虽然母亲已过世,但生前一直对老人尽到了抚养义务,一方面是曾写信明确表示,自己名下半边房子的租金是给老人提供的生活保障。另外,在南昌和丰城,有任家很多五代以内的后人,常会去照看徐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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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元元】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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