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2011年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方案》获悉,今年佛山将需完成各类保障性住房21407套的任务,各级政府必须在每年第一季度前根据保障房建设任务确定其建设用地。今年保障房要求力争在第二季度内全部实施开工建设,最迟也不能超过9月底。
《方案》明确了佛山市保障房保障的对象包括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本市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管理人才以及企事业单位吸纳的新就业职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
在扩大公租房房源方面,方案鼓励在商品房建设项目、各类产业园区中集中配建保障房(配建比例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此外,还对积极参与保障房建设的各类主体给予积极鼓励:例如允许农村集体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镇、村可以结合“三旧”改造推行的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的做法,利用闲置或者未充分利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以及高能耗产业转型用地等,以合作的形式建设市场化的公租房。(记者 陈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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