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起,深圳市近300名保障房违规申请人,会陆续收到深圳市住建局下发的第三批《行政处罚预告知书》。这张大罚单的公开,再次让人们对保障房的分配产生担忧。
瞒报300万元财产、电力集资建房、公职人员“团购”经适房……一件件保障房分配的问题案例,刺激着“待保障”人群的神经,也考验着社会监管能力。
“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建设3600万套。如何公正地切分如此巨大的“蛋糕”,至关重要。
“乱局”:分配环节生乱象 百姓担忧“被”走样
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越来越多的保障房开工建设,解决了低收入人群“住有所居”的问题。然而,少数地方分配环节出现的虚假申报、骗购骗租、转租转售等现象,也让保障房陷入“尴尬”:
11个家庭隐瞒住房情况,18个家庭资产超过32万元的限额,4个家庭资产超过限额3倍以上,最高达356万元。在深圳市公布的第二批违规申报案例中,民众产生了“保障房究竟保障了谁”的质疑。
近日受到高度关注的福建龙岩公务员“团购”保障房事件中,当地有关部门承认,有百余名以机关事业单位名义申购的人员,目前有9户公职人员被取消申购资格。
审计署2010年底公布的数据显示,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18个城市向213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分配了廉租房。
一方面是不符合条件的“挤入”保障房,另一方面却出现保障房分配后闲置和转租转售的情况。
在福建省宁德市的保障房项目华庭小区,15栋住宅楼500多套住房大多阳台空空荡荡。物业部门告诉记者,小区交付业主使用3年多,目前入住率不足20%。
北京东三环附近的保障房项目百环家园周围,近年来陆续出现多家地产中介。支撑这些新门面开张的突出原因就是,大量房屋出租或开始出售。在一套90平方米的两居室内,竟住着16个原本互不相识的租客。
不论是“浑水摸鱼”还是“瞒天过海”,利益驱动都是主因。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对记者说:“保障房的初衷是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如果个别人将它作为牟利的工具,则变成了‘劫贫济富’。”
“困局”:审查屡屡“失灵” 监管难辞其咎
按照规定,保障房分配资格需由金融、社保、财税、车管、民政、住建等多个部门审核。然而审视分配过程中的漏洞,不难发现,监管不力甚至缺位是主要原因。
其一,疏于监管,主观不作为;其二,个别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开绿灯;其三,部门间信息割裂。
目前,我国多数地方的保障房申请主要遵循“三审两公示”程序,即申请人的住房情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等需经过基层、相关部门等的审查和公示。流程看似严格,但一些部门监管走过场,纵容了违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