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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分配的“困局”与“破局” (2)

2011年05月12日 10:3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去年10月北京某区公布的保障房申请结果公示中,73名申请者中家庭年收入填报为“零”的有13名,家庭总资产净值为“零”的19名,其中4人两项均为“零”。公众直呼:零资产?这样的数据也太离谱!

  在一些地方公示的申请人情况中,资产和收入等信息往往“遮遮掩掩”,初审、复审甚至终审漏洞百出,暴露出某些保障房项目审查把关“流于形式”。

  2010年3月,深圳市第二轮保障房初审结果公示,公务员和公司老板赫然在内;10月,复审结果公布,媒体又发现了“零资产”住豪宅的现象;年底,在经过三审两公示的最终名单中,甚至缺失申请者的住房、家庭总资产等基本信息。

  更有甚者,个别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操作,谋取私利。2009年武汉一处经适房项目,申购出现“六连号”令人惊叹;2010年,陕西省山阳县相关部门内部操作,经适房申请名单中,不乏“官儿”的身影……

  银行存款,国内查不了国外的;房产情况,外地置业几乎无从查起;车辆所有权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针对保障房申请人财产“变身术”的问题,北京市住建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我们也想掌握申请人的全面情况,但是目前各个部门的个人信息并不联网。如果申请人‘成心’违规,隐瞒或转移资产,确实考验我们的监管水平。”

  “破局”:扎紧监管“篱笆” 加大违规成本

  “十二五”期间,保障房数量将迅速增加,如何分配,将成为一个关乎“民生”、“民心”和政府公信力的重要“课题”。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认为,屡次暴露出的保障房分配违规行为,凸显了严把公示关、审核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首先,要突出“公示”的有效性。地方政府部门和媒体在加大公示力度的同时,应增加信息透明度,公布保障房申请人的职务、收入、家庭资产等详细内容,在全社会形成一张广泛的监督网,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其次,审核关不能走过场。杜绝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人进入保障房分配领域,这就需要各部门形成合力,实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完善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增强审核准确性、公开性和对审核权的监督。

  专家同时提出,为从根本上防范“监守自盗”的行为,应当为保障房的审核、分配建立“防火墙”,由第三方机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增强审核把关的公平性。

  再者,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目前我国已出台惩处标准的城市,最严厉的规定只是处以5000元的罚款,以及3年内不准申请保障房,必须对骗购、骗租行为“零容忍”,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责任人。

  广州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琳认为,有限的公共资源,保障最需要的低收入家庭,关键是做好制度设计和操作,把好“关口”,绝不能放任其走样。(记者刘敏、陈先锋、刘元旭、来建强、郑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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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元元】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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