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配租实行
百分制评分办法
“各区在分配时将严格坚持公开透明,严格公示制度,实行三榜定案,让广大群众充分监督。”市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区住房保障局将依据《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的自动打分情况,对申报家庭的住房、收入、户口年限等进行核实,参照个人填报的意向,综合排队,按序配租。
其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行百分制:家庭住房计50分,家庭收入计40分,家庭成员户口年限计10分。对特殊困难的家庭另行加分。按打分排序的高低,依次配租。如果总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孤老病残、住房、收入等情况进行排序。
家庭住房评分(50分):家庭住房按照公式:50×(1-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计算得分,住房建筑面积和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多于两位数的按四舍五入进位。
家庭收入评分(40分):(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评分。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照公式:40×人均月保障额÷当年民政部门确定的月最低生活保障线计算得分,小数点后面取两位数,多于两位数的按四舍五入进位。2、人均月保障额=家庭月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二)低收入家庭收入评分:1、低收入家庭按照公式:40×(1-家庭人均月收入÷当年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认定标准)计算得分,小数点后面取两位数,多于两位数的按四舍五入进位。2、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收入家庭月总收入÷低收入家庭人口数;(三)混合收入家庭评分:家庭成员中既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又有符合低收入保障的,按照以上两种情况对不同收入类别的人员分别评分,分数之和除以2即为该家庭得分。
家庭户籍评分(10分):户口迁移落户市区时间超过3年的,每人每超过1年计0.1分。户口迁入时间以户口页登记为准,无登记的由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证明。每个家庭最高不超过10分,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算。
其他加分项为:
(一)连续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每多享受1年加计0.5分。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起始时间以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批通过时间为准。中间有间断的,按照最新审批通过的时间算起;
(二)连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每多享受1年加计0.5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起始时间以民政部门最后一次颁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时间为准;
(三)连续被认定为石家庄市特困职工的家庭每多1年加计0.5分。计算起始时间以市总工会最后一次颁发《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日期为准。既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又有《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家庭,按分数高的一项计分,但不能重复计分;
(四)孤寡老人(65周岁以上,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每户增加5分;
(五)残疾人家庭提供残疾证,凡家庭成员中有属于一级残疾人的,加5分;属于二级残疾人的,加4分;属于三级残疾人的,加3分;属于四级残疾人的,加2分。一个家庭有多个残疾人的,对应相应残疾等级累计加分;
(六)申请家庭有一个或多个患重大疾病的,若能提供5年内的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详细证明材料,每户增加5分;
(七)属烈士遗属、优抚对象并能提供民政部门证明的,每户加计5分。
“此次我市市区共有13777户居民申报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共5034套。”
据了解,我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将根据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等实行百分制打分,并进行三次公示,确保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公平、公正、公开。(记者张跃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