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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无法维权 专家提醒:三种房子千万别买

2011年05月13日 17:53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期,有部分单位及个人以“不受限购影响”为由,诱导消费者购房。市房地产监察大队就此提醒购房者:小产权房、集资团购房、非住宅性质房屋千万不能买。“限购令”出台快3个月,市场显现量跌价稳态势,不过也出现了部分非法出售的楼盘。近期,以“不受限购影响”名义推广的楼盘中,不少项目手续不齐全,其建设和销售行为都违反有关规定,不受法律保护,易产生无法办理产权手续、无法交易、房屋质量不能保证、出现纠纷无法维权等问题。

  其中,部分企业或科研单位以自建或联建的方式,在本单位工业、科研等性质的土地上建设房屋。而这些土地,其性质往往还没有转为商业、住宅用地,就擅自以商品房的名义进行宣传、销售。此类项目极易因项目手续审批问题,产生无法按期交房、办理产权等问题。

  还有个别开发商在无任何合法手续,甚至连最基本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都没有的情况下,以单位集资建房的名义低价诱惑购房者团购,签订的合同也非正式合同,甚至不签订任何合同。一旦因资金、工程进度等原因引发纠纷,购房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对于擅自组织或参与团购的单位和个人,其行为均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此外,“限购令”出台后,小产权房由于价格低、不受限,在一段时期内受到刚需购房者的热捧。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并非真正的商品房,销售时不能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买后也不能办理产权。(记者 张磊 通讯员 许日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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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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