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东莞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关于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行备案制度的通知》,正式提出实施“一房一价”销售,网上公示价格等政策,提出将建立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共同责任制,并加大对捂盘惜售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自昨日起,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前,须到市物价局办理价格备案手续。
在办理手续时应申报每套房屋价格,实行一套房一标价。房企申报的内容除楼盘和户型基本信息外,销售单价、总价款、当期推出销售的商品房均价(以楼栋为单位)、价格优惠方式以及房价外向购房者代收代缴的收费项目等,均须现场公示。(记者蒋幸端、张玉云)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