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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土地出让终结价高者得 建保障房比例成关键(2)

2011年05月17日 10:21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业内观察

  底价成交并不能断言市场转冷

  八宗土地全部以底价出让,是否土地市场已然转冷?

  现场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认为,这次拍卖的土地全部以底价成交情况有其特定背景,在石家庄三年大变样的开发背景下,不少城中村改造的土地都是分批收储、组卷,然后再分批推向市场。而本次拍卖土地大部分都是拆迁项目,两种拿地方式,一种是政府出钱安置好老百姓,然后拍卖这块地;还有一种是卖这块地的过程中把安置老百姓的方案加到里面,谁拿谁安置老百姓。因此,之前已经提前介入的开发企业在土地招拍挂中就拥有了更多主动权,这也导致在拍地现场只有一家竞买人,造成地块以底价成交的冷清感觉。但并不能就此断言石家庄的土地市场冷清了,而是楼市发展的一个特殊阶段。

  对于石市今年的土地市场,该人士认为,在当下房企资金全面收紧,楼市成交量总体下滑,以及土地出让配建保障房已成铁律的市场大背景下,预计开发商拿地将愈发谨慎,土地成交价格也将更趋理性。

  权威声音

  拍地须配建保障房将成常态

  按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也成为此次土地出让中的一大“铁律”。【2011】004号、【2011】006号、【2011】009号地块、【2011】010号、【2011】011号五个地块的竞买条件中,均标明了须配建5%-10%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梁伟介绍,按照4月8日出台的《石家庄市市区廉租住房配建实施意见》(石政发〔2010〕29号)文件要求,从今年3月1日起,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新上项目,须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10%以上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5%为廉租住房、5%为公共租赁住房。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项目按规划住宅总建筑面积扣除回迁安置面积后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因此,国土部门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将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土地招拍挂、划拨或协议出让的前置条件。而且,在地块公开出让后,国土部门与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中,还将注明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比例。

  记者还了解到,石市将在项目开发前置和后置条件上对开发单位加以约束,以保证廉租房建设落实到位。对于不配建廉租房的项目,所缴纳的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不予退还,计入项目开发建设成本,由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统一组织易地建设。

  “作为开发企业,我们比较支持政府的保障工程,这也是为老百姓做点好事。”008号地的竞得者,石家庄市佳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人士说。(记者 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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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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