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关风貌保护区 (含太平角)违法建筑拆除于5月14日正式开展以来,市南城管执法局积极与存有违法建筑的当事人进行沟通。记者了解到,昨天,许多存在违法建筑的单位已自行或主动要求执法部门协助进行拆除。
据统计,昨天市南城管执法局等执法部门协助拆除了嘉峪关路10号、正阳关路11号、正阳关路33号、太平角一路27号等共10处违法建筑,总面积约350平方米。
据了解,自下达《限期拆除告知书》起,截至目前,八大关风貌保护区(含太平角)已拆除和正在拆除的违法建筑共计29处,总面积约1060平方米。另悉,执法人员将维持高压态势,按照既定计划继续对存有违法建筑的单位督促自行拆除,对不自行拆除的单位将实施强拆。(记者 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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