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单独考虑公职人员住房问题”、“政府公屋能不能够防止公职人员腐败”、“低收入公职人员住房问题如何解决”……南方日报昨日刊载的报道《公职人员无房影响反腐?》引起读者热议。不少人表示,为公职人员建设政府公屋是走福利分房的回头路;也有人表示,政府公屋是一种高薪养廉,或许能起到一定积极作用;甚至有人质疑,公职人员能算中低收入人群吗?
有没有必要单独考虑公职人员住房?
记者联系倡议为公职人员建设政府公屋的省政协委员江龙,被告知其正在外地出差。他此前提交提案称,虽然有众多普通百姓被困在“住有所居”的门槛外,但依然有必要单独考虑公职人员住房问题。
江龙称,目前的住房制度安排,极有可能将相当一部分公职人员推向公权私用、假公济私的边缘。因此,住房保障体系不能搞“一刀切”、“一锅烩”,而必须分类别、有重点地推进,为公职人员提供基本居住条件,才能降低社会隐性成本,为建设法治型、廉洁型政府从源头上打下坚实的基础。
很多网友认为这一提案是开历史倒车。据了解,1998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宣布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城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网友“孤单不出游”认为,公职人员拿了住房货币补贴,政府不应该再拿钱专门为他们建公屋。
记者获悉,一些发达国家不但不会单独为公职人员建政府公屋,相反,还不允许公职人员申请公屋。以美国旧金山市为例,为了公平公正,凡是与政府部门、相关团体机构有关联的人,一律不得申请公屋。
记者昨日采访了多名公务员,他们几乎一致认为没有必要单独考虑公职人员住房问题。省外办一吴姓公务员说,低收入公务员需要住房,普通的低收入人群也需要住房,政府公屋应该对他们一视同仁。
政府公屋能不能够防止公职人员腐败?
江龙说,目前腐败有年轻化的趋势,35岁以下干部职务犯罪比例,已远远超过以前的59岁干部,而且犯罪行为以贪污贿赂为主。在他看来,年轻公职人员正处于事业的上升期,但却成了贪污腐败的高发群体,而且普遍都是上岗不久或升职不久就陷入犯罪泥潭的,究其原因,与公职人员缺乏稳定的住房保障体系多少有点关联。
对于这一观点,无锡国税四分局官方微博评论称,试行“政府公屋”制度,与高薪养廉有“异曲同工之妙”,当然结果有好有坏,反响必然有论有驳,应淡然处之。
而更多的人进行了质疑。香港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行政学系博士生钟晓慧表示,在目前公务员福利分配和工资不透明,且缺少监督和事后惩罚的情况下,推行政府公屋会有很大争议,“不仅反不了腐败,反而有可能会滋生更多的腐败。”
省委宣传部一名公务员表示,房子和腐败没有必然联系,“有的领导有多套房还是腐败,很多年轻公务员没房子还是清廉!”
低收入公职人员住房问题如何解决?
如何解决低收入公职人员住房问题呢?很多网友认为这是一个伪命题,因为公职人员一般都收入不低,“试问现在还有哪个公职人员是真正中低收入的?”
但也有人为公职人员打抱不平。网友“荒城土贼”说,高收入的公职人员无非是手里有实权的或者级别比较高的,一般公职人员工资真的很平常,无非图个稳定。
网友“Jennifer”则表示,作为文中的“公职人员中的低收入者”,看到这则新闻相当纠结,一方面很想拍手叫好,一方面却知道又要面临被群起而攻之的尴尬局面。
省委宣传部一名公务员感慨地说,实际上广东省直单位的公务员工资水平一般,没有家人支持买房比较困难。“公职人员也是人,也需要生活,还是希望能申请到政府公屋,那样生活压力要小得多。”(记者 雷辉统筹 林亚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