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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评论:一房一价 更要一房一实价

2011年05月18日 14:22 来源:华龙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上海市发改委16日公布“一房一价”执行细则,明确包括一二手房在内的商品房均须明码标价。业内人士认为,上海细则与国家发改委的规定并无太大差别,但在定价和处罚方面的缺失,使得人为的高报价仍不可避免。

  今年3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规定,要求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近日,国家发改委再发通知,要求房企必须按规定执行“一房一价”政策。上海出台“一房一价”细则,无疑值得期待,但与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规定并无太大差别,则让人沮丧。

  日前,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一房一价”遭遇“执行缩水”,新政效果面临“打折”。“一房一价”遭遇执行缩水,可谓出师未捷,这既在人们的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

  说是意料之外,是因为公众对“一房一价”冀望甚深,一房一价政策为善于玩“变脸”的房产商戴上了紧箍;说是意料之中,则因为一房一价政策先天不足,后天难调,即该政策出台时,并未形成完善的配套措施,执行尺度模糊,而房产商又善于规避政策约束,积累了颇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手段。

  进一步而言,放眼国家的一系列楼市调控政策,罕有不遭遇执行缩水的,再完善的政策都有可能在执行中发生变形现象,总有利益集团千方百计地或阳奉阴违、或架空、或肢解相关政策,何况一房一价政策?

  “一房一价”的新政效果面临打折,无疑会使那些热望房价下跌或房价企稳的人大失所望,也会消解中央政策的严肃性,削弱楼市调控的效力。为更好地发挥“一房一价”的威力,需要从两方面入手:

  一方面,不仅要明码标价,而且要明码实价。当前的一房一价政策,无疑是明码标价,这也是《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所明确规定的。但明码标价政策往往不具备真正的杀伤力,因为房产商懂得规避,比如他们把价格标高很多,然而又通过优惠等方式象征性地“让利”给购房者,既达到暴利的目的,又能吸引那些对住房有刚性需求的购房者。

  要标价就应该标实价,尽可能地挤干水分,为此,不能任由房产商标价,而应由监管部门会同专业人士以及联合房产商一起标价。当然,前提是得先真正掌握商品房的真实成本和利润,否则就会无的放矢。明码标实价,房产商就不能轻易玩“躲猫猫”的涨价游戏。

  另一方面,惩罚不能隔靴搔痒,而应一针见血。目前的规定是,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执行“一房一价”的房产商,处以每套房5000元罚款。平心而论,这样的处罚,对那些一套房就能赚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房产商来说,简直就是毛毛雨,他们会脸不红心不跳,内心偷着乐。

  要罚就应该动真格、来狠的。比如经济处罚,就应罚得他们心疼;还应对他们进行配套式、多元化的处罚,比如限制其准入楼市等等。

  没有完美无缺的政策,只有缺斤少两的执行;即便政策偶有瑕疵,如果得到了不折不扣的执行,政策也会发挥威力。当现实已经检验出了一房一价政策出现了缺失之处,那么当务之急就是不断修缮,在执行中完善,在完善中彰显政策尊严。(王石川 江苏 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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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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