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焦点: 日前,广东省住建厅对省政协委员江龙的提案做出答复,表示会将国家公职人员中的中低收入者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江龙的提案是:通过试行“政府公屋”,从源头和制度上有效推进反腐败工作。
强调“分房防腐”不妥
保障房制度的健全有一个过程,覆盖人群未来肯定会覆盖到部分低收入公职人员。但从当前社会总体收入看,公职人员的薪酬收入处于中等偏上水平,而比公职人员收入低、且买不起房的社会群体还有很多,强调“分房防腐”不妥。(李话语)
纯属一厢情愿
“分房防腐”其实是“高薪养廉”的“陈词滥调”。年轻公职人员因为有了住房保障,贪污受贿概率就会变小,这不是一厢情愿吗?试问那些被抓出来的大小官员们,有几个是因为没房子住才去贪的?(诸震鸣)
反腐还靠制度约束
贪欲是无穷无尽的东西,高薪、公屋未必一定能养廉,还必须配合强有力的反腐制度防止公职人员出轨,反腐必须依靠制度约束。这也是提案回复再引争议的主要原因。(雷钟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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