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公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相关意见和建议。该办法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应当符合哪些条件、资金来源、办理审批程序及增设电梯后相关产权登记问题做出详尽规定。《办法》明确旧楼加装电梯坚持“两个三分之二”原则,即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资金筹集上可以动用住房公积金和专项维修资金等。 需何条件?
需何条件?
加装电梯建筑方案须公示
旧楼加装电梯面临最大的矛盾就是“高低矛盾”,即高层业主支持加装电梯,而低层业主反对。由此,导致住户之间发生隔膜。
据了解,目前广州仅老城区就有大约5万幢旧楼未加装电梯,而其中的60岁以上居住人口已接近100万。但在去年,广州传出只要2/3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加装电梯的消息,随即引发巨大争议。
对此,《办法》经过论证后,兼顾高层和低层业主的合理利益诉求,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但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既有住宅分单元加装电梯的,总面积和总人数按照该单元独立计算。
为了达成“一楼和气”,办法还强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过全体业主充分协商。增设电梯的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在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公示,征询全体业主的意见,公示期不少于15日,公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负责。
如果业主之间产生争议呢?《办法》规定,居委会、原房改售房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等可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予以指导、协助。业主之间发生争议的,可申请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进行调解。
费用谁出?
房改房可申请住房维修基金
旧楼加装电梯需要支付高额的成本和维护费用,由谁出钱往往是旧楼加装电梯难以达成一致的原因。
记者从《办法》看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五大资金来源———
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确定;属于房改房的,可以申请使用单位住房维修基金;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专项维修资金;原产权单位或者原房改售房单位出资;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值得关注的是,第三种资金渠道“住房公积金、专项维修资金”,如何动用呢?
《办法》说,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本市有关规定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专项维修资金则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向市房屋安全管理所申请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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