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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住宅项目须配物业用房

2011年05月19日 10:06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后,开发商在编制住宅项目的建设方案中,必须明确物业办公用房、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办公用房。

  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委了解到,《关于完善建设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本月16日起施行。市住建委此次要求,去年10月1日之后核发规划许可证的住宅项目,开发商在编制建设方案时,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必须符合《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已经完成建设方案备案的,如果物业服务用房配置情况不符合标准,要进行变更。(记者 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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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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