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18日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广西2011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近日出台。根据安排,今年中央、自治区将安排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52亿元,对涉及104个县(市、区)的14.8万户农村危房进行改造,计划5~6月逐步启动,12月底前竣工。据悉,今年平均每户将获得补助资金1.6~1.8万元。
据介绍,去年我区共筹集资金18.71亿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1.56万户,超过了“十五”及“十一五”前三年的总和。目前全区仍约有农村危房100.59万户。
哪些农村危房将列入今年首批改造范围?《方案》提出,将重点补助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同时,对边境0~20公里农村危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居住在一级危房中的残疾人家庭,以及1985年前搬迁的农村水库移民危房贫困家庭优先照顾,对风貌改造和防火改造的农村危房户优先安排。
农危房改造,重点是解决农村居住安全问题,因此,对危房改造建设面积有一定标准。家庭人口2人或1人的,改造建设面积原则上每户不超过40平方米;家庭人口3人(含3人)以上的,原则上每户不超过60平方米。各地在抓好危房改造的同时,将在具备条件的各自然村屯开展道路、饮水、通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对于历史文化名村和特色景观旅游村庄或传统风貌特色保存较完整的村庄,改造时应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修复和保护,以维修为主,避免大拆大建。
根据测算,一户60平方米的农危房,改造约需3.6万元。这笔钱从哪里来?
据介绍,我区将采取“争取国家支持一点,自治区级补助一点,市县补助一点,农户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今年,中央给广西第一批补助资金合计为9.26亿元,户均补助标准为6000元,在此基础上对陆地边境一线贫困农户每户再增加补助户均2000元。自治区安排9.26亿元补助资金,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平均标准为5900元/户。市县配套资金5.7亿元,市本级配套1500元/户,县配套2600元/户。根据上述资金安排,今年平均每户农危改户将获得补助资金1.6~1.8万元。
为确保补助资金落到实处,《方案》要求,市、县财政要设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户,对财政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统一使用、封闭运行。项目动工前,按经审批的补助额度先预付10%补助资金给危房改造户,项目动工后,预付30%,主体工程完成后支付50%,项目经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记者 张孟君 通讯员 宁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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