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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高价地”渐渐消失 保障房用地不断增加

2011年05月19日 13:59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来,关于省城土地出让的新闻不绝于耳。先是5月13日下午标号为石家庄[2011]003号地因无人竞价而流拍,也使得此次土地出让无果而终;接着在5月16日进行的新一轮土地拍卖中,8宗住宅用地均为底价成交,土地出让全部过程历时仅15分钟。共拍得土地出让金10.61亿元,创下了省城土地出让所得的新低。这种土地出让以流拍或底价成交结束的情况,在以往的土地出让中是绝无仅有的,这也从另外一个层面上表明,随着国家对楼市调控力度的加大和保障房建设的加强,“地王”正在渐渐消失。

  细心的人们不难发现,若不算去年上演“抢亲”闹剧的金海华府地块,距离上次金正拿下单价“地王”(735万/亩)已经过去了十四个月了,而距离上次总价“地王”——恒大地产集团19亿元拿下二监狱地块则已经过去了将近两年的时间。此次土地出让以低价成交的结果,也许真的会出乎一些人的意料,但更值得关注的是曾经延续了多年的土地出让“价高者得”的游戏规则的终结。而配建廉租住房面积也开始成为最终竞价的决定性条件。

  据介绍,按照4月8日出台的《石家庄市市区廉租住房配建实施意见》(石政发〔2010〕29号)文件要求,从今年3月1日起,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新上项目,须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10%以上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5%为廉租住房、5%为公共租赁住房。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项目按规划住宅总建筑面积扣除回迁安置面积后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因此,国土部门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将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土地招拍挂、划拨或协议出让的前置条件。而且,在地块公开出让后,国土部门与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中,还将注明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比例。这其实才是此次土地拍卖以底价成交的真正原因。

  由此想到人们普遍关注的房价,过去省城的房价为何居高不下?一是因为那些“地王”们将拿地的成本变相转嫁给买房者身上了,自然抬高了房价。二是,在住宅建设中商品房居多,而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房建设不到位,甚至严重缺失,使得商品住宅成了稀缺资源,不买房不得居,房价也因此被一次又一次地拉高。而如今,在地王不再,土地财政走弱,保障房建设设已列入政府施政考核的重要内容且正在加紧实施的形势下,房价的真正走低,也许真的值得人们期待。(记者 水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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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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