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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安置房明起开始办理产权 分6批次办理

2011年05月19日 14:54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3万户拆迁安置房的主人,终于等来了房子办产权的这天了!昨天,漳州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发证中心正式发布办产权时间表,将分6批次办理,受理时限从2011年5月20日开始至2012年12月,从明日开始正式收件受理。

  分六批次办理

  从明日开始,第一批次的受理对象为芗城区东铺头、通北街道,受理时间将历时一个多月,至今年7月;

  第二批次的受理范围为巷口、南坑街道,受理时间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

  第三批次受理范围为西桥、新桥街道,受理时间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

  第四批次的受理范围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及芗城区未受理部分,受理时间2012年1月至2012年5月;

  第五批次受理范围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开发建设项目及芗城区未受理部分,受理时间2012年5月至2012年8月;

  第六批次受理范围为漳州市毅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及芗城区未受理部分,受理时间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

  具体办理程序

  “这几天,前来咨询的市民每天都有30多人。”在拆迁安置房办理产权咨询台上,工作人员说,很多白发苍苍的老人用颤抖的双手拿出积压多年的证件材料,可以办证了,他们难掩心中的喜悦和激动。

  为方便市民办证,发证中心发布了办理程序,在受理时间和范围内的拆迁户,受理程序如下:导办台申报取号→房产综合窗口收件→审核(必要时登报)→交纳各种税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屋登记生效)→发证窗口领证。

  注意先缴契税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经导办台房产咨询后取号,需要先到三楼地税窗口申办缴纳契税,领取受理单,其受理单复印件给房产综合收件窗口申办收件。

  发证中心审核市民的收件期间,如需登报或缴交城市配套费将通过短信告知。当事人如需缴纳城市配套费,接通知后需带申报材料,到三楼房产中心收费窗口领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申报通知单,再将留存复印件送六楼市建设局窗口申办。

  发证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说,原本办理房屋产权需完税后再办理权证,为了缩短办证时间,拆迁安置户办证办税将采取两线并联的方式进行,拆迁安置户到税务部门办理报税后,可凭报税受理通知书到发证中心交件,发证中心工作人员可以马上进行审核。原来法定的90个工作日,承诺工作日为80个工作日,缩短10个工作日(不包括登报和缴税期限)

  需要缴纳的申报材料,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没有任何权证的拆迁房屋是不能办理权属登记的,因此包括房产证、集体土地证、国有土地证及经档案部门认可的土改证、地契等相关材料,只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能够证明产权是归属人所有的,市民尽可能收集好这些材料前去办理。(记者 朱远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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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元元】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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