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物价局制定的《河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5月18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施行“一房一价”,商品房经营者应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张贴价目表。然而今天笔者对省会部分楼盘进行实地调查后发现,“一房一价”实施细则施行首日,省会楼盘并未严格执行该规定。
现状:价格表替代明码标价公示
5月18日上午,笔者走访了青园街上一售楼处,该售楼处并没在醒目位置为每套房明码标价,售楼人员表示对“一房一价”的有关规定从未听说过。
在槐安路一家楼盘的销售处,笔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咨询相关情况,当提到明码标价问题时,工作人员告诉笔者现在执行的就是明码标价,每套房屋的价格就在售楼人员手中的房屋价格表上。
总体而言,省会“一房一价”执行首日情况并不理想,市场上按此细则行事的寥寥无几。
担忧:可能会高价申报
有业内人士告诉笔者,很可能会有开发商应对这一新政,开发商可以先高价申报,然后再打折优惠卖房,就会把价格调节的余地控制在自己手中。更有人指出,石家庄许多楼盘没有预售证就已开始销售,不仅价格可由自己说了算,还可以随时捂盘观望。
冀华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表示,“一房一价”的规定,出发点在于解决当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与价格欺诈等问题,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但要真正控制房价上涨,最根本的还是要扭转市场的供求关系,加强监管。(实习生张宇、记者龚正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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