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洋县房管局要求廉租房租户必须一次性交纳30年租金,方可入住廉租房,导致部分租户无力负担。经媒体报道后,当地叫停了这一做法。
动辄要交30年租金,如此廉租房令人啼笑皆非。作为保障房的一种,廉租房的价值,乃是为部分低收入者提供底线性住房保障。既如此,视廉租房为筹资工具,一次性收取数十年租金,无疑背离了政策初衷。
当地及时纠偏,但这并不代表其中荒唐可以一笔勾销。一个自然的追问是,有多少人会在廉租房内一住30年?基于个人财富的累积规律,以及国人根深蒂固的“置业”情结,所谓廉租房更多扮演的仍是一个“过渡”角色。可以想见,栖身廉租房数十年的民众,必然少之又少。
廉租房的优势,不仅在于租金低廉,更在于其灵活、便捷的属性。三十年的租期,一次性交纳的巨额租金,注定冲淡廉租房的价格优势。无视现实,将临时性的居住选择,人为固化为长期的安居方案,亦将廉租房推到了不伦不类的尴尬境地。洋县房管局的做法,一方面将部分租户长久捆绑在廉租房内,另一方面则吓退了更多潜在的租房需求者。一项民生工程的民生意义残剩无几。
按照当地负责人的解释,一次性收取30年租金着实无奈——“资金非常紧张,根本无力按国家规定提供廉租房建设资金”。于是,预收、预支未来租金,就成了应对困境的不二之选。似乎,荒唐之中透着一丝苦情。但常识是,行政行为的正当性,历来以合理合法为唯一前提。所谓“不得不为”、“无奈为之”一类的托辞,不过是为卸责而煽情。
一副委屈悲情的模样,其后未尝不会隐藏一份虚伪和矫作。前后比对,当地的表态,来了个180度转弯。之前,当地宣称“做法的确欠妥,但也确实无奈”;而今,措辞则变成“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执行,资金问题寻求其他途径解决”。不难窥见,所谓“资金不足”远未到无解的地步。既然存在“其他途径”,那么一次性收取30年租金,便是对民众财富毫无必要的汲取。洋县房管局未能得逞的计划,传递的仍是职能者对保障房政策的消极态度。无非昭示了一些地方管理者,在保障房项目上诚意贫乏、不愿埋单。(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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