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是个令长春市民韩先生难以忘记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他终于和开发商和解了。而这个结果,并不是他所预期的。
3年前,他买了大众花园四期的一套房子,就从那时起,麻烦事就来了,他按照房屋购置合同约定,让开发商验收房子,可开发商却办不到,于是他将对方告上法庭。可当法院判决韩先生胜诉后,他还是乐不起来,因为他知道开发商依旧不能给他一套验收合格的房子,无奈,他只能选择妥协。
交房:房子未经过验收 要求开发商验房
2008年1月份,韩先生在位于普阳街附近的大众花园四期,购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共花费了近30万元钱。2008年9月份,开发商交房让韩先生办理入住。房屋购置合同规定,办理入住时,开发商不仅要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他,还得出具房屋交接单,同时,向韩先生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在房屋购置合同上还写着,开发商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的,韩先生可以拒绝交接,而延期交房的责任则由开发商承担。
正是这项条款,韩先生让开发商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但开发商却出具不了,原因是房子并没有到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正当他与开发商为这“两书一表”纠结时,开发商却告知他,由于他的原因没有按时收房,就要按照合同规定,在开发商通知的30日内没办理交付手续的,视为韩先生自动放弃住房权,开发商可另行销售该房,并按总房款的2%扣除韩先生违约金,并在30日内将剩余房款退还他。
维权:业主起诉开发商 为要合格的房子
此时,韩先生多次催促开发商尽快对房子进行综合验收,可开发商并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无奈之下,韩先生将开发商告上法庭。2010年10月份,经过法院宣判,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判决开发商支付逾期未交房产生的违约金。韩先生说,由于开发商不能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备案的手续,导致他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屋产权证,开发商同样需要支付违约金。
最终,法院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向韩先生支付综合验收合格的房屋。虽然法院判决韩先生胜诉了,可是韩先生也高兴不起来,“违约金开发商没有主动交付给我,而且我的房子一直闲置了3年,这期间我损失很大,作为一名业主,实在没精力再与开发商耗下去了。”韩先生说。
结果:3年多的维权路 最终又回到原点
胜诉后房子的事情没处理完毕,韩先生就到北京工作了。5月初,为了要回违约金,韩先生特意从北京赶到长春,向法院提出要采取强制执行,就在执行阶段,开发商决定与韩先生和解。开发商方面表示,既然法院已经判决了,可以按照要求给他一套验收合格的房子,但具体的时间并不能确定。如果韩先生无法等待,可以现在要求退房,但所退房款还得按照当时购房时的钱款返还。
对于开发商的答复,韩先生无法认可。经双方协调,5月3日,韩先生到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放弃了要一套合格房子的想法,开发商支付给他2.7万元钱违约金。韩先生说:“如果再等下去,房子只能空着,为了让我少损失些,我只能委曲求全了。”而韩先生虽然得到了开发商所给的违约金,但也没从这场官司中得到实惠,反而开发商还让他交纳这3年来的取暖费和物业费。韩先生不认可交纳,但最终他还是做出让步将钱交上了。
拿着这笔违约金,韩先生并没觉得如释重负,“现在我所买的房子虽然可以入住了,但是还不能办理产权,全家人都反对我这次起诉开发商的做法,都说是我太较真,我有时候也想确实不应该,可是为了争一口气,我还是坚持下来了,只是最终的结果令我始料未及,起诉费和请律师的费用就花了1万多元钱,获得的赔偿金都不够这3年来的花费。”韩先生无奈地说。
乱象
开发商不验房住户就入住
然而,按照正常的程序,合理的交房程序应该是业主先验房、开发商修房、业主满意后收房时再交纳合理的费用。可一些住户由于着急入住,没有等待开发商出具“两书一表”。对此,市民刘先生说,2008年,他在绿园区购买的一处商品房,到现在还没有办理产权,原因就是开发商的房子没有经过验收,不能到有关部门进行备案。“我们在买房子时,知道这家开发商是小公司,当时根本就不知还要验房的事,直接就办理了入住,现在产权问题就成了难题。”
还有的住户,明知道开发商没验房,而开发商又不能说出具体的时限,只能先行办理入住手续。市民刘先生在星城国际小区购买了一处商品房,已经入住一年多了,到现在产权的问题也没处理完。而对于房子竣工后,业主要求验房这一情况,吉林省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人称,一些小型开发商,由于资质和资金等原因,无法向业主出具《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这也就导致产权难办。
新闻延伸
验房是否合格与办理产权挂钩
那么,验房对于业主来说有何益处呢?昨日,吉林盛唯律师事务所的温侠律师进行了解答。温律师说,验房受到法律的保护,业主有权获得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合格商品,业主有权对自己购置的房屋进行检查验收。只有通过验房才能鉴定出房屋是否合格,验房也是业主维权的必要手段。如果业主不验房,一旦与开发商发生纠纷,业主就没有证据进行经济索赔。
而对于开发商不为业主验房,以及开发商不能为业主办理产权这一情况,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产权证的办理,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开发商提供土地、规划、消防等多个相关部门的审批要件,如果开发商在审批中缺省程序,少了其中一个要件,按照规定也都不能办理产权证,否则就是违规。而对于开发商的承诺,该工作人员也表示,开发商的口头承诺,都不能轻易去相信,当市民不能具体确定是否合法时,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不要轻易相信开发商的承诺,以免发生纠纷后无法处理。(记者 王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