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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长乐调整廉租房申请条件 年收入需低于3.5万

2011年05月27日 11:40 来源:福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记者从长乐市建设局获悉,长乐将调整廉租住房享受条件,家庭年收入由原先的2.5万元以下调整为3.5万元以下。

  长乐对符合廉租住房配租条件的家庭,在尚未取得实物配租前,先发放租赁补贴。此外,在第三批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时,对满足廉租住房享受条件的申购户优先发放租赁补贴1个月。

  据了解,目前长乐市上报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有50户,家庭年收入均在3.3万元以下。(记者 李华友 通讯员 黄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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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元元】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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