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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不过户 公证避税隐患多

2011年05月27日 13:52 来源:河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为了避税,许多二手房交易双方会选择先公证,待房子满五年后,再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5月26日,郑州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提醒,这种做法隐患很多,极易造成纠纷。

  郑州市公证处的公证人员说,很多人前来公证处想以各种方式如买卖、赠与、委托等把房子办到其他人名下,却不去办理房产过户,其实这是对房产交易及公证作用的一种误解,隐患巨大。为了省掉3万多元的营业税,张先生在去年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却没有办过户,等到五年期满之后准备过户时,却发现房子早已被法院查封了,原来卖房子给张先生的业主因欠债被人起诉,法院查实该房主名下的这处房产,便进行了查封。此外,还有的房子税期已满时房价上涨了很多,办理更名过户时,卖方提出涨价;还有的房主做多份公证、一房多卖。

  公证员提醒大家,千万不能为了蝇头小利而千方百计地钻政策的空子。(记者 李若凡 通讯员 陈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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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元元】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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