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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占地办公 没有业委会业主维权难

2011年05月27日 15:49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台江区源利明珠老年小组称物业处占用空中花园的老人活动中心,物业处称因办公场所紧张,才将闲置的部分空中花园做成办公室。到底空中花园的占地问题如何处理,律师表示,只有业委会说的才算。

  “A座12层空中花园本该作为老人活动中心用房,但是,被物业处占了,我们要讨回来,物业处不同意。”前天傍晚,源利明珠老年小组负责人老李拿着图纸向本报反映,按市城乡规划局存档的建筑施工图,源利明珠A座12层老人活动室设计面积约200平方米,而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单位金柏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却占用多年,近期才归还部分用房。

  据了解,源利明珠A座是商住两用楼,1层至11层为写字楼,13层至30层为住宅。昨天上午,记者在该楼12层看到,至少500平方米的空中花园基本闲置,金柏源物业公司的办公场所占了一间,隔壁还有一间无人使用的会议室。“源利明珠两栋楼约5万平方米,可当初规划时,只在空中花园安排了10平方米的物业用房,面积太小无法办公。”物业处叶主任说。

  对于老人小组反映的物业处侵占老人活动中心用房,物业处方面提出了不同看法。“当初整层空中花园都是空的,办公室是物业处花钱隔出来的。”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该小区目前尚未成立业委会,去年才由部分业主自发组建的源利明珠老年小组要求收回老人活动房时,物业处就把100多平方米的会议室让了出来,已经够老年小组的成员活动了。

  这场老年小组与物业处的空中花园争夺战到底孰是孰非呢?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指出,空中花园算入公摊面积,为广大业主共有,如何支配它由业委会说了算。“物业处没有征得业委会同意,就自行扩建办公场所不合法。但作为法律上并未赋予任何权利的老年小组,在没有业委会授权的情况下,同样无权出面向物业处讨要物业办公用房。”蔡律师认为,由于该小区至今没有业委会,双方要等业委会成立后处理此事。(记者 赵铮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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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元元】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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