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回笼资金建房源,今年新疆将试水出售廉租房。目前,作为新疆廉租房出售试点市的塔城市即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届时凡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被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家庭均可申请购买廉租住房。
作为廉租房“租售并举”的试点城市,塔城市不是首例,也不是最后一例。问题的关键是,该模式是否能缓解廉租房建设的资金压力,出售廉租房会否造成一定阶层少数人的“福利”?
新疆插队样本行列
“新疆塔城市是新疆首座城市廉租房试点单位,目前只是市委会议通过了出售廉租房的方案,但具体还没有正式下文实施。”5月24日,塔城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秦凤立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透露。
据秦凤立介绍,首先解决塔城市低保户、困难户、无房户等,原则是让这些困难户先住后买,“但由于塔城地区比较落后,根据调查统计,大部分困难家庭还难以购买。这样一来,还是有部分家庭买不起廉租房,政府就采取出租方式,每个家庭每月只掏50元租金也同样可以住进新房子了。”
能够承担购买的住户比例很小,“我们对2008年至2010年已入住的219户低保家庭进行了摸底调查,结果38户有意向购买。”在秦看来,由于政府财政资金比较紧缺,低收入家庭只能等待将第一批出售出去的房款收回来后,再盖第二批后才能逐步解决,而出售廉租房的根本原因还是回笼资金建房源。
据介绍,购买廉租住房必须是有自愿购买意向的住房保障家庭,对于已承租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优先考虑。廉租住房出售实行政府定价,按照“成本价或略低于成本价”的要求确定出售价格。
至于购买廉租房的方式有以下两种:一种为一次性付款,可享受总房款20%的优惠,但优惠部分作为国有产权部分。一种为分期付款,但必须有固定收入的担保人,首付50%售房款后可以入住,余款在第二年内付清。
按照规定,未缴清房款前,还需按未缴房款产权比例缴纳廉租住房租金,至全部付清为止。购房者交清购房款和维修基金后,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缴清房款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满6年后上市出售的需足额缴纳国家、自治区补贴部分及土地受益等相关税费,包括一次性付款优惠的20%部分,可以办理全产权及办理出售相关手续。
谈到富人买房,政府监管是否存在漏洞问题时,秦凤立说,“政府主要采取从源头开始把关,由社区登记,街道办事处民政局、纪检办等部门综合逐户调查落实,然后连续公示后方可分到房子。”
据公开的媒体报道称,新疆2010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地税局、民政厅、人民银行七部门联合出台了《自治区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根据《意见》,新疆地区将逐步实行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在所在辖区居委会申请后,可租住或购买廉租房。《意见》将在各地、州选择1至2个县、市试点。
“只是由于国家的政策尚不明确,目前廉租房租售并举在我区并没有大力推行,出售的廉租房仅占总量的极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