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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韩国指定房产可获永久居住权

2011年06月01日 09:15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天,由韩国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与韩国知识经济部共同主办的“2011韩国投资环境说明会”在京举行。

  韩国知识经济部长崔重卿表示,中国企业到韩国投资,产品从韩出口到欧美国家将享受FTA的优惠政策。除了中国企业外,个人如果投资50万美元-1000万美元,在韩国济州岛、江原道平昌郡等指定区域购买公寓等,将会获得永久居住权。(记者胡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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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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