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和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是我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中“发放三种补贴”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指政府向城镇最低收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不同标准的租房补贴。
一、哪些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
答:具有本市市内六区非农业常住户籍、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的两人(含)以上的五类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
(一)市内六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或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待遇,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含)的家庭;
(二)市内六区享受民政部门特困救助一年以上、符合“孤老、大病、四级以上(含)残疾”认定条件、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含)的家庭;
(三)市内六区重残或双残家庭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含)的家庭;
(四)市内六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家庭上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含)的家庭;
(五)市内六区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遗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以下简称“三属”)中上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含)的家庭。
以上五类家庭中,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时,须有监护人(家庭)同意与其共同配租方可申请。申请人与监护人共同分摊监护人家庭的住房面积。
二、哪些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
答: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籍。
(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家庭、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三属”家庭上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
(三)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四)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到哪去申请廉租住房补贴?须提供哪些要件?
答:申请廉租住房补贴家庭,由户主或由户主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一)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二)家庭户口簿;
(三)家庭成员上年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补助人员证》、《定期抚恤金领取证》、《特困救助卡》)等相关证件;
(四)现住房有关材料;
(五)其他需提供的相应证明。
四、市级以上劳模、“三属”家庭申请廉租住房补贴须提供哪些身份证明材料?
答:申请廉租住房补贴市级以上劳模家庭、不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三属”家庭,在提供上述要件基础上,还须提供:
市级以上劳模家庭,须提供市级劳模证书和市劳模协会开具的《天津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三属”家庭,须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未持有“烈士证明书”原件的遗属,须提供复印件及区、县民政局开具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