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12月起全国105个重点城市需及时上报“高价地”后,国土部对地价的监控将“升级”。记者5月30日从国土部了解到,国土部已向各省、市、区国土部门下发函件,要求需上报异常交易地块的城市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5月31日《新京报》)
地价高房价肯定高,所以土地溢价率高必然导致房价高企。在这种情形下,国土部去年12月份要求全国105个重点城市及时上报“高价地”,是出于希望通过监测地价避免出现房价过快上涨的初衷。而现在国土部对地价的监控“升级”,将要求上报异常交易地块的城市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是希望达到在更大范围内避免出现出地溢价率过高而推动房价过快上涨的目的。在当前包括县级城市在内各地房价普遍上涨情形下,国土部推出这样的举措显然是必要的。
需要看到的是,尽管国土部要求各地土地部门监测当地土地溢价率,但是这种监测实际上只是一种“观察”,然后再将“观察”到的“高地价”上报上去。而像这样仅仅是“事中观察、事后汇报”,显然很难达到遏制部分地块出让价格走高现象出现。尽管国土部有关官员表示,“如果发现出让过程中有违反规定的地方,会要求地方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甚至在土地出让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会直接叫停一些地块的出让”,但是何谓“违反规定”行为以及土地溢价率多高才算违规,有关部门并未制订明确的标准,这样就可能导致一方面国土部门监测不断升级,另一方面部分地块溢价率不断“稳步升高”现象出现,并由此而带动房价不断走高。
其实,对于防范土地出让价格过高推高房价而言,更应当从改革土地出让制度入手,变当前的土地招牌挂制度为“竞地价、竞房价”,即出让土地时政府部门先通过综合评估给出一个合理地价区间,在规定地价区间内由房价定得低的开发商拍得土地。而更为治本的举措则是要通过有效制度设计破除地方政府奉行的土地财政,同时通过推行房产税与改革分税制度等途径给地方政府以稳定的税源,消弭地方政府通过推高房价抬高地价的欲求与能力。如此才能通过有效降低地价稳定房价,让更多的民众尽快实现安居梦想。
□ 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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